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nternational 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简称IPPC或国际植保公约),是广为全球认可的植物检疫多边协议组织和协调机制,更是世界贸易组织《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实施协定》(WTO/SPS)认可的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International Standards of Phytosanitary Measures, ISPM)的制定机构,在保护植物资源免受有害生物侵害、便利促进贸易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截至2021年11月,国际植保公约已有184个缔约方,中国2005年加入、是第141个缔约方。
国际植保公约管理机构是植物检疫措施委员会(The Commission on Phytosanitary Measures,英文简称CPM,以下简称植检委),每年召开一次缔约方代表大会,行使公约最高管理职能。植检委下设多个附属机构,其中两个侧重技术管理,一是协调推进制定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的标准委员会(Standards Committee of CPM,英文简称SC,中文简称标准委),二是实施工作与能力发展委员会(Implementation and Capacity Development Committee of CPM,英文简称IC,中文简称实施委)。国际植保公约秘书处为公约常务机构(简称秘书处),为植检委及其附属机构提供支撑。
标准委员会职责范围
标准委是经植检委第一届(CPM-1, 2006)决议通过建立的。标准委由来自粮农7大区域的25名代表组成。
标准委主要负责①审查国际植保公约检疫标准制定程序;②管理国际植物检疫标准措施的制定;③指导和审查国际植物检疫标准技术小组和专家组工作
实施工作与能力发展委员会职责范围
实施委是经植检委第十二届会议(CPM-12, 2017)决议通过建立的。实施委由来自粮农组织7大区域14名代表组成,其中有7名区域代表。
实施委工作范畴和基本职责有:①确定并审查缔约方实施《国际植保公约》所需的基准能力;②分析制约有效实施《国际植保公约》的问题,并发掘解决障碍的创新方式方法;③制定并促进实施支持计划的实施,以使缔约方能够达到并超过基准能力;④监测和评估实施活动的效力和影响,并报告进展情况,以明确世界植物保护状况;⑤监督避免纠纷和解决流程;⑥监督国家报告义务流程;⑦与秘书处、潜在的捐助者和植检委合作,为IPPC活动争取可持续的资金。
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International Standards for Phytosanitary Measures (ISPMs) )
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是由植检委通过的国际标准。截至2021年3月,共计44部国际植物检疫标准,29部诊断指南(Diagnostic Protocols )和39部检疫处理(Phytosanitary Treatments)。这些标准主要目的是:保护可持续农业和提高全球食品安全;保护环境,森林和生物多样性;促进经济和贸易发展。
实施工作与能力发展主要活动:
1)海运集装箱规划Sea Containers Programme
为了评估研判海运集装箱带来的植物检疫风险,海运集装箱工作小组主要在两方面开展活动,一是通过收集来自行业和国家数据、衡量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劳工组织(ILO)、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制定的《货物运输单位包装实务守则》(CTU装运代码)的影响;二是通过编制宣传材料,提升对海运集装箱带来的有害生物传播风险的认识。
2)电子商务规划e-Commerce Programme
日益普及的电子商务,将贸易从传统的企业对企业(B2B)向企业对消费者(B2C)和消费者对消费者(C2C)转变,电子商务规划主要针对这种贸易方式的转变带来的有害生物传播扩散的风险。电子商务指南计划于2022年初发布。
3)国家报告义务规划(National Reporting Obligations Programme)
加入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缔约方必须履行提交报告的义务。报告类型共计13项目。秘书处为提高缔约方履约能力,已连续多年针对不同区域组织召开国家报告义务培训班,2019年发布国家报告义务网络课程。2020年4月,秘书处发布有害生物报告公报,实时更新有害生物情况,并月度汇总。
其他活动包括争端解决机制;实施审核和支持系统;实施和能力清单;指南和培训材料制定;植物检疫能力评估;限于篇幅,详情参阅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网站:https://www.ippc.int/en/